|
|
发表人: 贾莹莹 提问时间: 2013-12-02 17:04 |
|
|
标题:哥哥伪造签字过户公产房 |
|
|
|
内容:
我爱人的哥哥伪造我爱人的签字,将公公名下的公产房过户到哥哥名下,公公签字同意过户给哥哥,可是我爱人的户口与公公在一个户口本上,根据相关规定,一定要同户籍人签字后方可办理,我已拿到哥哥在津房置换伪造签字的证据了。现在已经过户成功,我们怎么才能如何维权呢?
|
|
|
|
|
|
|
|
|
回复部门:韩士队 回复时间:2014-03-05 09:04 是否超时:否 |
|
|
尊敬的网友贾莹莹:
您好!
根据您所阐述的事实情况,建议您爱人在得知合法权益被侵害2年内向公产房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暂时没有其他救济办法。
希望您的爱人能顺利解决该公产房承租纠纷。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陈睿 律师
|
|
|
|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