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2011年11月份购买的天津中新生态城万通新新家园的房子,且按照与卖方天津万拓置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该房子是精装修交付,对于装修和房屋质量有质保期约定且目前仍在质保期内。今年冬天是第二次供暖,在11月16号我的房子屋顶和墙壁多处出现漏水,经我多次与物业协商,要求其尽快查明原因并进行修复。在10天后被告知是我家楼上地采暖漏水,漏到我家。目前已经过去半个多月,物业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对此我比较着急,因为我要办理入住。物业的答复是我家楼上已经入住,他们不愿意进行修理,因为打扰了他们的生活。他们不修理漏水的地采暖,那么我们家就会继续漏水无法入住。此地产开发商是天津万拓置业有限公司,而其委托的前期物业是北京万通鼎安物业公司。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我们应该联系物业,其与地产商联系修理,合同中也规定在质保期内甲方万拓置业免费修理。但是出现这一问题后,我至今得不到修理答复,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找生态城能源公司(供暖方),他们只负责供暖,而且目前是质保期,地采暖设施归属开发商负责。我交了物业费,交了地采暖供暖费,但是不能入住,没有享受供暖。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跟物业协商一次又一次,根本没有作用,直接找开发商,更是难上加难。我想,我们是法制社会,虽然事情小,但是肯定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恳请律师帮助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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