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流通和商贸繁荣推动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民宅作为办公经营场所,民宅商用带来的扰民问题、治安问题、消费问题、安全问题等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当前治疗民宅商用的难点在相邻业主对有关问题的反映和投诉没有渠道,物业和居委会对房东的租房行为无权干预,具有执法权的执法部门对民宅商用缺乏实时监控,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城市管理条例中也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
民宅商用到底该不该治理,如何治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采取分类治理多管齐下的办法。
首先,民宅商用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民宅用于商务办公,有的住宅用于餐饮娱乐,有的住宅用于教育培训,这些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差别很大。可以根据商用用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给予分类和分级管理,对于环境污染小、对房屋结构没有改变的办公、设计等商用,可以不予禁止,但需征得左邻右舍的书面同意,并报居委会和物业审核。同时赋予房东在安全、环境、治安等方面特殊责任与义务。
其次,对于改变房屋结构、噪音大、人员往来多、污染环境的民宅商用,要坚决禁止和取缔,物业应成为该类管理的第一层次责任者,有发现、监督的义务,居委会应成为该类管理的第二层次责任制,有劝阻和报告的义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成为该类管理的执法主体,对于各类不符合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禁止、拆除、责令整改和惩罚的权力。
第三,应从城市管理的法治层面,系统梳理和规定民宅商用的禁区,明确物业、居委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赋予房屋周边业主合理权利,规定房东在责任与义务上的具体细则,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