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主要有三种:一类是乱贴乱写小广告;一类是涂鸦爱好者的涂鸦之作;还有一类则是无聊的随意涂刻。对于这三种行为需要分类治理。
第一,治理小广告。公共场所胡乱张贴的小广告普天盖地、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困扰全国大小城市的一个顽疾。不是没人管,而是太顽强,经常是“春风吹不尽,野火吹又生。”治理小广告效果不显著的原因很多,但是不加分类一刀切恐怕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因素。这些小广告中有些是租住房屋的,有的是寻找丢失宠物的,有些是提供钟点工、疏通下水道等家政物业服务的,还有一些则是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虚假医疗和药物广告的。这些小广告虽然都是影响公共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但是细分起来性质是不同的。房屋租赁信息、寻找宠物信息等为了解决小广告发布者个人的相关需求,相关家政物业服务信息可能主要是为广告发布者提供就业信息,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城市居民的某种生活需要。
需求是存在的基础。对这些正常的需求,如果能找到更合理的满足渠道,可能就不会有这种遍地开花的小广告了。这些小广告的出现反映了在城市生活的某些区域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还不通畅或者成本过高。这就需要城市社区能够建立起通畅便利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既能方便居民的生活需求,又能为家政物业服务业提供方便。
那些提供虚假医疗和药物信息的小广告,明显属于一种违法的诈骗行为,可以由公安部门按图索骥、顺藤摸瓜,依法进行打击。如果法律对此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可以由地方政府出台地方性法规加以弥补,赋予相关部门应有的权力,为整治这些具有欺骗性质的虚假小广告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对于涂鸦爱好者应该加以引导,提供场所供挥发,这样也可以为城市增添“新意”。比如,德国政府部门就发放执照给涂鸦者,并开辟场地以供专用,同时每年举行“涂鸦比赛”,从内容、形式、思想、艺术等方面进行评比,提高涂鸦的艺术性和涂鸦者的艺术素质。
最后,对于在非限定区域乱涂、乱抹、乱画者,应加大惩治力度,除了要求他们自己花钱清除外,还要罚他们做一些社区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