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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论坛网友发帖反映公交站牌、地道、公园等公共设施遭乱涂乱画现象严重,那些不雅涂画很是扎眼。
【公交站牌、车厢已成涂鸦者的目标】
网友“老友乐”:公交站牌遭“破相”,写着小广告的电话号码,严重损害着乘车公共环境。
网友“大壮壮”:乘坐45路公交车,竟发现座椅被垃圾广告涂鸦,希望杜绝这类不文明行为,不能让城市流动“窗口”,成了“垃圾广告”载体。
【公园凉亭立柱皆是“雷人”之作】
网友“金牛追影”:长虹生态园数十米的长廊墙上都被“求爱者的求爱誓言”涂污了,更有甚者将“爱护环境,请勿乱涂乱画”的提示牌损坏涂改。
网友“g葫芦娃”:长虹公园有几座小拱桥很漂亮,采用汉白玉的石材,制作非常精致,为公园增添了美景。可是有人在桥栏杆上胡乱涂鸦,而且无法覆盖,实在有违公德。
公园凉亭的木栏杆、护栏上随处可见乱涂乱画 |
公园的长廊成“表白墙” |
长虹公园汉白玉石桥遭涂鸦 |
【地道、桥体成涂鸦者的“乐园”】
网友“侯波”: 大光明桥地道墙面都被画上了英文字母、抽象图案组成的涂鸦,这些艳丽让人们看不懂的图案,与周边整洁的市容环境极不协调,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网友“幽你壹默”:李公楼立交桥地道小广告贴到地道灯箱上,影响照明,给行人增加了安全隐患。
网友“找到你了”:儿童医院旁的佟楼桥体被新涂刷了红色字体,油漆未干极为明显,顺着涂刷的指示,一路近100米处又多次在墙体上涂鸦文字。
桥下涂鸦 看着不美 |
广告贴在灯箱上存在安全隐患 |
鲜红歪扭的字迹大大影响了桥体美观 |
11月18日,“天津发布”微博发表了“公共设施遭乱涂乱画 别让地道公园墙壁成涂鸦板”的话题,不少网友纷纷转发或评论,表达自己的观点。
天津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未经批准就在公共设施上涂鸦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使其看起来很漂亮这个原则也是不变的。涂鸦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擅自摆放、张贴、悬挂、刻画、涂写各种标语和其他宣传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不清除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北方论坛网友除拍照曝光这些涂鸦,对不文明行为纷纷表示谴责外,也有不少网友发帖就“如何治理乱涂乱画”现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加大惩治力度】
网友“淡定前行”: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不惜破坏公共设施。而要预防公共设施受损,光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最好加强协调,加大惩处力度,针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
网友“andrewsmith ”:对于城市牛皮癣、乱涂乱喷乱贴小广告的,按照电话去调查,一旦核实就重罚,让他没有能力和胆量再做。
【设置涂鸦场所】
网友“gqj815”:其实,有些广告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家政服务、招聘等,我们也需要得知这方面的服务信息。所以,可以适当给他们提供可以广而告之的地方。比如,在小区里设立一些生活信息栏,路边设置宣传栏等既方便经营者张贴,又方便市民获取信息,一举两得。
网友“布袋熊 ”:我们可否在一些景点或公共场所设立的涂鸦墙、手印墙等。这样既不损害景点建筑,还能供人们发挥想象力,表现个性,抒发感情。
【提高素质是关键】
网友“Queeny”:乱涂乱画直接破坏了城市的景观形象,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为此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也需要我们每一个市民自觉维护,只有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才能让文明城市的美常伴左右。
网友“波点绿”:我认为要彻底杜绝乱涂乱画的现象,最切实的办法就是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这种办法应该说是治本之法,因为当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能够控制自己不乱写乱刻时,即便没有严刑峻法,也无关紧要。如何才能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呢?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的密切配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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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市的一员,市民在享受公共设施带来便利的同时,必须意识到维护好这些设施也是大家应尽的责任。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公共设施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希望市民强化主人翁意识,将城市当做自己的家,对一些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共同维护每位市民共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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