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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陆海峰 提问时间: 2013-11-19 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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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房交房当天发现屋内刚被水浸泡17公分开发商不给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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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2年购买首创爱着成商品房一套,2013年11.12日交房,交房当天发现屋内所有房间均被泡水达17公分,楼板完全浸泡,墙面有很明显的水平线。跟开发商协调,开发商只承诺维修,但是已对我装修及入住造成实质性损失却不予赔偿,小区暖气管排管分布有明显偷工减料嫌疑,且据传阀门为供热部门指定,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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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李向阳 回复时间:2013-11-21 17:25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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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如果房屋被泡水给您产生了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您有权向相关责任主体索赔;二、房屋供暖设备的瑕疵如果没有给您造成实际损失,且又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时,相关主体对您进行没有赔偿的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李向阳律师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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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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