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陆海峰   提问时间: 2013-11-19 18:16
 标题:新房交房当天发现屋内刚被水浸泡17公分开发商不给理赔
内容:

    2012年购买首创爱着成商品房一套,2013年11.12日交房,交房当天发现屋内所有房间均被泡水达17公分,楼板完全浸泡,墙面有很明显的水平线。跟开发商协调,开发商只承诺维修,但是已对我装修及入住造成实质性损失却不予赔偿,小区暖气管排管分布有明显偷工减料嫌疑,且据传阀门为供热部门指定,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理赔

回复部门:李向阳   回复时间:2013-11-21 17: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如果房屋被泡水给您产生了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您有权向相关责任主体索赔;二、房屋供暖设备的瑕疵如果没有给您造成实际损失,且又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时,相关主体对您进行没有赔偿的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李向阳律师

2013年11月21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律师评析】公交606撞车事件 责任谁承担?
·大学生就业季:警惕就业陷阱 择业须谨慎
·杭州师大原副校长被控受贿近295万 多用于购房
·朱晓丽律师简介
·李明律师简介
·范爽律师简介
·刘秀芳律师简介
·宋炳怡律师简介
·杨勇律师简介
·王士波律师简介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