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一下我的问题,此事情已经拖了1年之久。
1、2012年9月份左右,天津下大雨,我家房屋主卧室房顶的墙有一点漏,裂越来越大,物业一直说是房管局审批的问题,我从网上也发了帖子询问相关事宜,2013年11月12日,北辰区房管局给我打电话,说是我们物业自己的问题,物业公司改名了,导致公章、手续不齐全。
2、得知此情况,我给物业打了电话,接电话的说自己是新来的,要不就说主任出差了,现在物业的人都不知道公司改名的事情,对我房屋漏水的事情漠不关心,一直在拖,拖了1年了,我很无助。
此事一直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所以我咨询您一下,看看此事怎么处理最妥当。(我家住北辰区-宝翠花都-听景园)
尊进的网民您好 :
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要确定您房屋漏水的原因,如系房屋质量问题应有开发商解决,如系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维护问题应有物业公司解决,建议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