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买津南区首创爱这城房产一套,2013年11月12号交房,验房时发现屋内被水浸泡达17公分。整体楼板整屋地面全部浸泡情况严重,反映给物业,物业推脱给总包,总包推脱给暖通分包,跟开发商联系开发商也迟迟没有答复。
问房管局让找建委 问建委 建委不管理赔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因着急装修入住,泡水直接导致年前无法装修 造成很多损失
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您通过专业人士查明泡水原因,在找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侵权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李向阳律师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