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如果您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一定标准分段收取。
在符合律协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各律师事务所有权自主收费,具体收费您可以与您委托的律师协商确定。
2.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据此,住宅的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公用部分,您的邻居强行占用公用楼道空间安装防盗门,非法占有公共空间,不仅构成了对包括您在内的全体业主的侵权,而且直接妨碍了您对其房屋附属设施及楼道的使用,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另据我们了解,北京市已有类似案例,判决要求业主拆除安装在公共楼道的防盗门。至于最终您是否能胜诉,还需要看您举证的情况和法院审理的情况。
3. 诉讼费的多少需要依据您主张的诉讼请求而定。如您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收取。
如您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诉讼费为人民币50元至1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书内容包括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据此,您可以要求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律师费,现行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支持的也较少。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律师费,但您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则要赖于法院的判决。
4. 如果您不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您应持以下材料向侵权人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即您居住小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民事起诉状;
(2)邻居侵权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等;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院受理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开庭审理。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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