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李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研究生,未毕业,户口迁至现在的学校。
我村实行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方案,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里有我30年承包不变的土地,虽然我户口迁出,但我父母还健在,即我的承包家庭还在。村委会以我是在读硕士,户口迁出为由,强制以低价买断我剩余15年的承包年限内的所有承包权,并且不给予我被占土地的补偿款。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
1.土地占用,按户口给予补偿,这个合法吗?
2.像我这样在校学生户口迁出,但有土地的,应不应该得到全额的土地占用补偿?(村里有些人有户口,但没有地的,都得到全额补偿了)
3.村里那些本科在读的,但户口迁出的,都给予全额补偿,我是硕士在读的,村委会规定,我这种情况,不给予补偿,并且买断承包权,这合法吗?
4.村委会政策中还有规定:在国企上班的且有土地的村民,不给任何补偿,这一规定合法吗?
5.村委会以土地整合为由,变更我的土地,强制买断我承包权,这一做法合法吗?
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我这些困惑。我自己读了土地承包法,感觉村委会这样对待我很不公平。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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