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政府批准为”退出市场企业“的一名纺织行业退休职工。在国家实行”医保“前,由于企业经济困难,沉积了许多职工的医疗费。光我一人,就有一万余元。而且已有十好几年之久。目前我患心肌梗死已13年,且退休费只有1800余元/月。每月的医药费支出很多,生活状况自不多言。前些日子一则新闻有报道检查法律部门帮助百姓解决类似问题的消息,所以今天我上书请求法律援助。恳请有关领导给于帮助指导。拜托了!我想,我们天津市退休人员共计140万人。充其量此项费用也就一二百万元吧(猜想)。偌大天津市应该没问题。况且这是福荫众生,恩泽后代的大好事。若能解决不胜感激之至!
尊敬的刘志国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表示关心,希望您能够把您的情况以及您的要求详细描述一下,以便给您做出详细解答。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律师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