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中旬,我在洗车时发现车身有很多洗不掉的沙粒和油漆,随后了解到是旁边的工地施工不当导致高空飞漆(营口道与建设路交口处),致使周围大量汽车(包括劳保局,国税局的汽车)车身表面被涂上银灰色的漆点和颗粒物,无法用常规手段清除。 我们找到工地负责人,对方告知解决方法为1.到指定地点抛光。2.每辆车赔偿400元(无论何种车型都只赔偿400元)。3.告他去。3选一。我的车是2012年11月购买的价值20万的雪铁龙车,到今天还不到一年,对其赔偿方式感到无法接受,不知如何处理,请明示,谢谢。
尊敬的张学治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施工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应由侵权方承担,但是具体的损失应有相应的票据予以支持,如果您应经自行修理,因修理所花的费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比例还要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断。因诉讼周期较长和成本较大,建议协商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董亚南律师
201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