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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杨乃和 提问时间: 2013-08-23 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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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企业产住房承租权继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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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本人在万新村有一套企业产住房(产权单位:天津华学房地产公司),其房产租赁合同系本人母亲姓名,自1985年入住之日起一直由本人在此居住,母亲于2010年去世,再弥留之际曾口头答应由我继续承租并居住在此房屋,本人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母亲去世后,两个姐姐同意无偿将此房屋承租权过户于我,但是哥哥和妹妹有不同意见,因此关系闹僵,无法坐在一起协商并达成一致,故至今无法过户承租权。
请问律师:
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并解决?
是否可以提出诉讼?可依据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如需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方能对我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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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王宁 回复时间:2013-11-04 09:15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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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乃和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您需证明母亲曾答应由您一人继承该房屋,鉴于您母亲只是口头承诺,您在诉讼之前需要整理好相关证据,以免在诉讼中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王宁 律师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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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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