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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宋成收 提问时间: 2013-08-14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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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回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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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是在2013.6.12预订旭辉澜郡10#2503号商品房一套,交订金1万元。后因个人原因退定金, 当时开发商未取得10#楼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答应退还订金,(有协议为证,有经理签字)开发商答应一个月退还订金 现在开发商说因总部不批准 ,等我预订的房子卖出后在退还我的定金,请问您李律师我这个案件要是起诉能胜诉吗?因定金就一万元,起诉的话要花三千元左右,如何能降低我的损失,谢谢您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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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李靖 回复时间:2013-09-06 16:00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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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您这个案件是否可以胜诉,关键在于开发商对您退定金的承诺是否应经构成对于你们合同的解除,即它的效力如何,如果仅仅某一个级别的经理签字,我个人认为非常困难。一万元标的的诉讼费也就几百元。
法政牛津 李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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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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