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我是本市河北区君临天下的业主,这两天我们这边的开发商以给电梯间安装空调为由,在楼里22层的公共通道中,放了三台空调外机。我们已多次找物业反映,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也在开发商安装时(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报警,但是均无人制止,现在这三台外机已经按到室内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楼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有权起诉吗?
尊敬的史杰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共通道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您所述,如果开发商在公共通道安装空调外机未经业主同意,其侵占通道的行为构成对业主共有权的侵犯。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小区业主有权提起诉讼。
建议你们先和开发商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