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乘坐车号e21644的出租车,到达目的地,付了司机10元打车费,实际车费8元,去掉燃油附加1元,还有1元未找,我们是外地来天津的,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和形象,服务态度差也就算了,还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打电话还说不受理,如果这样的话,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这不是一元两元的事,钱是小事,主要希望市政能处理这样的事情,最起码要给司机处罚或者扣分,让他们以此为警告,有了罚款或者扣分以后他们就不会拒载和服务差了,希望能得到解决
尊敬的冯静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经营企业已与您联系、给您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民生词典】出租车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