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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卢婷   提问时间: 2013-08-10 09:38
 标题:是咋骗吗
内容:

    我在4X店的客户休息区的座椅上,拾一笔记本,在此,等了很长时间无人领,本人回家时带走,不到一小时,失主打电话,无偿归还。第二天。4X店人让去。说那人老头在派出所,谁都怕他,惹不起。说要抓人,我没见那人,要送礼,请客,了结,还不让我去,4X店行为要我出钱,我无权无势,我怕派出所人故意整我 我出了,现出了七百元了。可4X店人说那人还是那意思,还要给他

    是否都属诈骗,

回复部门:柴冬林   回复时间:2013-08-12 14:3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卢婷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您的上述行为涉嫌盗窃,根据天津市最新刑法定罪量刑标准,盗窃2000元以上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事后的返还行为并不影响犯罪的既遂,只能作为悔罪表现。其次,即使您的行为涉嫌盗窃,也不应该由4S店出面,而是应该由公安机关直接传唤您。鉴于目前公安机关没有对您采取相关措施,我个人认为,您的情节不算太严重。最后,4S店要您出钱的行为,涉嫌勒索行为,您可以主张4S店返还700元。

  鉴于您交代的事实,尚存在一些不全的地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来所咨询。电话:27219795 地址: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底商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柴冬林律师

2013年8月12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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