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X店的客户休息区的座椅上,拾一笔记本,在此,等了很长时间无人领,本人回家时带走,不到一小时,失主打电话,无偿归还。第二天。4X店人让去。说那人老头在派出所,谁都怕他,惹不起。说要抓人,我没见那人,要送礼,请客,了结,还不让我去,4X店行为要我出钱,我无权无势,我怕派出所人故意整我 我出了,现出了七百元了。可4X店人说那人还是那意思,还要给他
是否都属诈骗,
尊敬的卢婷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您的上述行为涉嫌盗窃,根据天津市最新刑法定罪量刑标准,盗窃2000元以上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事后的返还行为并不影响犯罪的既遂,只能作为悔罪表现。其次,即使您的行为涉嫌盗窃,也不应该由4S店出面,而是应该由公安机关直接传唤您。鉴于目前公安机关没有对您采取相关措施,我个人认为,您的情节不算太严重。最后,4S店要您出钱的行为,涉嫌勒索行为,您可以主张4S店返还700元。
鉴于您交代的事实,尚存在一些不全的地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来所咨询。电话:27219795 地址: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底商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柴冬林律师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