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王娟   提问时间: 2013-07-26 22:49
 标题: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
内容:

    母亲去世十多年了。父亲一直在外打工。老家有一套平房。也没有房产证。最近父亲打算再婚。想私下和我们写个协议。大致意思是房子全部留给儿女,容许继母住到离世,我们进赡养义务。协议不想让继母知道、我们改怎么写,怎么证明,才能起到法律效益呢

回复部门:高萌   回复时间:2013-08-07 09:49   是否超时:是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父亲对于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之后可以通过订立遗赠的方式,将房屋遗赠与子女并要求子女行尽赡养义务,并可以对于遗赠内容予以公证。

        感谢您的支持!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高萌律师

2013年8月7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律师评析】公交606撞车事件 责任谁承担?
·大学生就业季:警惕就业陷阱 择业须谨慎
·杭州师大原副校长被控受贿近295万 多用于购房
·朱晓丽律师简介
·李明律师简介
·范爽律师简介
·刘秀芳律师简介
·宋炳怡律师简介
·杨勇律师简介
·王士波律师简介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