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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丽丽 提问时间: 2013-07-26 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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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老年人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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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母亲去世。、父亲打算登记再婚。家有平房四间、面临拆迁。村里的老房好像没有房产证。父亲想瞒着继母和子女写个协议,大致意思是房屋全部转让给儿女。我们有赡养义务、、、我们改怎么写,怎么证明。。才起到法律效力、[【协议的目的、我们对继母进赡养义务。不容许她,在父亲百年后,独吞房屋和倒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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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张东升 回复时间:2013-07-30 19:32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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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丽丽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们这些子女可以和您的父亲签订一个转让协议,您的父亲也可以留遗嘱您们继承,再不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律师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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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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