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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唐强 提问时间: 2013-07-20 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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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买二手房过户后发现原房主欠暖气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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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律师,您好!
我在河东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屋过户后才发现原房主欠缴暖气费四千多块钱,且房屋存在地下暖气管道漏水问题,这些在买房时原房主都未曾提到过。在原房东拿到所有房款后,我与原房东多次交涉以上问题,原房东一直找理由拖延。请问这部分欠缴的暖气费要如何处理才不会影响我房屋今年的供暖,可否让供暖部门直接找原房东追缴?另外房屋漏水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原房东赔偿?如果要上诉的话,有什么法律条款支持?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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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王宁 回复时间:2013-08-01 16:57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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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唐强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原房主欠付的取暖费,应由原房主交付。您可以向供热办说明情况。如果供热办解决不了此事,您可以在垫付之后,起诉原房主,要求其向您支付上述取暖费。房屋漏水问题,您要求对方解决难度较大,因为在交房时你们双方对房屋的现状已经进行了确认,您当时没有发现房屋有漏水问题,目前需要您举证证明房屋是在交付时就存在漏水现象,否则法院很难支持您的诉求。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王宁 律师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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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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