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回家中居住,祖屋已坍塌,今日听闻家乡政府将规划占地要建大型居住区,请问是否能得到政府的赔偿或是与邻居一起动迁到新房,如若不能最近是否要在家乡重新修盖已经坍塌的房屋,修好后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赔偿。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首先,要明确您祖屋的性质,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话,由于我国宅基地是规划给集体组织成员居住的,因此其取得与使用具有主体要求,即您还是该集体组织成员,如果您的户籍已经迁走,并且该集体组织已经对该片宅基地进行了调整,那么您就不不再对该片宅基地享有相应的权利了。您确定享有的是该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您也说过了,祖屋已经坍塌,因此您对该宅基地是否享有权利取决于您的户籍,以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对该宅基地的处理。所以,现在您可以做的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集体组织管理部门进行询问。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崔春华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