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鑫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咨询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尊敬的刘鑫网友: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驾驶员在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从业,必须“有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岗位”。
在出租汽车行业从业前,首先要经过天津市出租汽车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教育,并由市客管办考核,对合格者颁发证件。岗前培训需在相应企业申请报名。
您如果想进入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从业,在符合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只有两个途径:一是您受让客运出租汽车后,可以办理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二是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第二从业驾驶员手续。增从业的办理要根据所在企业指标的情况确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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