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今年快80岁,一直在红报箱定牛奶酸奶,报纸若干年,2012年,负责这个片区的红报箱工作人员丁永红,先后以需要定奶缴费为由,先后从我父母手里拿走了2013奶钱1600,2014年1600,2015年1800,还包括今晚报的年费,但是2013年6月开始已经不给我父母送了。我父亲腿脚不好,走路艰难,我母亲老年痴呆,2个老人为了这个事情多次去和邵公庄街红报箱领导进行交涉,领导只声称你们自己去报警,2次答应到我父母家走访,均没有下文,希望能得到帮助
现在我父母手中有定奶的收据,但是领导说有涂改的痕迹,这个涂改就是雇员丁永红的笔迹,而且领导说这个收据是其偷的公司收据,但是盖着红报箱的戳子。
马春梅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1、您应当首先核实收据的真伪。若收据(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签名等)真实,您可以选择要求收款单位提供您所订阅的牛奶及报纸。若收据上的印章系伪造,则该工作人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就维权途径而言,在核实收据真伪的基础上,若收据真实,则属经济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若收据系伪造,您可以通过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权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其它疑惑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李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