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了物业公司以后,新建的小区就都由物业公司来进行小区的物业服务。业主不满意物业的服务,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衡。物业公司就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法院一般的就判业主交80-70%。
我小区有900户居民,400户不交物业费,由于物业是破坏性的服务(有录像及照片为证)把前期物业炒掉了,前期物业继续告业主索要物业费;法院继续受理,判业主补交70%物业费。
对小区有500户按时交100%物业费的业主是不公平的。这些业主要联合起来状告物业,要求因服务不到位,退赔30%物业费,可以吗?
尊敬的李琴香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谓的服务不到位,您需举证证明,至于具体的物业费应交多少,则视法庭查明的具体情况而定。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王宁 律师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