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天津市南开区阳光100小区的业主。
几年来,由于阳光100小区的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天津市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致使小区部分业主因地下车库停车、小区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近一个时期,阳光100小区个别业主因未缴纳物业费,分别被阳光壹佰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现求助律师:
如果,我被阳光壹佰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您作为我的辩护律师,将从哪几个主要方面,维护我正当的法律权益,提出辩护意见?
望您在百忙中给予指导!
面谢!
南开区阳光100小区业主:赵大午
2013年6月23日
尊敬的赵大午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未见物业服务合同等最基本的证据材料,律师只能帮助您大致梳理下应对思路。
1既然物业公司提出业主欠费违“约”,先看这个“约”(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如果约定无效,自然就不存在违约的可能,物业公司的诉请也就不能成立。
2如物业服务合同有效,再看业主欠费是否有正当理由,比如物业公司负有先履行义务但它又违约在先,提供的服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业主可以拒绝履行。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