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永刚律师:您好!
我是您4.26.在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中,回复“任维锋网民”问题(小区内画个方块砸个地锁就收费)的河东神州花园小区20楼2门202室居民李朝中。
对您的回复,我再表达如下看法:
一、您很专业。您是在我咨询“中律网”等三个网站中,回答的最好、最专业意见的一位律师。我更多地认为是您的专业态度和业务水准。是您为“市律协”、“观典所”和“北方网”挣足了面子。
二、您引用了三部法规(物权法、天津物业条例与最高法一个司法解释)。显出了业务水准娴熟。令我十分钦佩。特别是最高院那个“解释”,几乎就像针对本咨询。
三、是有纪律或规则约束么,您回避了我要打这个官司,委托上诉之请求。故。特在此再次正式请求,委托您或由您指定的律师,担纲诉讼极其诉讼一路下来的所有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所有权益和程序。
四、关于费用,我建议为“风险代理”,胜败我都不取费用。标的共计1350元。(均有收据)。或您认为的其它恰当的收费方式,都行。
我十分赞同您的意见。想以本案促进本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进程。即使败诉。
五、本案地位和影响力,我认为远远超出货币收益。特别是在公民权利普遍的遭受侵犯(含公权侵犯、法人侵犯与自然人侵犯)越来越遇到公民觉醒当下,意义十分深远和重大。不仅具有地方、行业意义,更对全局提供判例价值。值得火中取粟。不知您,是否赞同。
以上意见,希望您给我一个认真而非敷衍回复,我等待着。
致:
崇高敬意!
李朝中
2013-5-3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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