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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温水兴   提问时间: 2013-06-06 17:03
 标题:医疗事故
内容:

    我在2010年初发生交通事故,送到从化市中心医院检查是右下肢骨折,头部撞伤等等。但医院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发现,我右下肢的右动脉断离伤,但医院没有给我做任何处理,送到医院24小时后发现右小腿坏死,我家属要求转院才把我送到广州南方医院,但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我的右小腿一定要截取肢,不然生命不保。造成我现在二级残疾,医院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现在是一个残疾人了,没有能力去跟他们去打官司了,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住院的资料我一直有保存,如果你需要我随时可以给你们看,谢谢你们

回复部门:律师帮办   回复时间:2013-06-27 15:3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温水兴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慰问。

  俗话说“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医疗人身损害纠纷也是需要当事人搜集、提交大量证据,这些准备工作耗时费力。鉴于您目前的实际状况和我们网络咨询的有限帮助力度,我们建议您可以考虑在您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以便更及时地给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3年6月27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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