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初发生交通事故,送到从化市中心医院检查是右下肢骨折,头部撞伤等等。但医院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发现,我右下肢的右动脉断离伤,但医院没有给我做任何处理,送到医院24小时后发现右小腿坏死,我家属要求转院才把我送到广州南方医院,但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我的右小腿一定要截取肢,不然生命不保。造成我现在二级残疾,医院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现在是一个残疾人了,没有能力去跟他们去打官司了,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住院的资料我一直有保存,如果你需要我随时可以给你们看,谢谢你们
尊敬的温水兴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慰问。
俗话说“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医疗人身损害纠纷也是需要当事人搜集、提交大量证据,这些准备工作耗时费力。鉴于您目前的实际状况和我们网络咨询的有限帮助力度,我们建议您可以考虑在您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以便更及时地给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