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是再婚,他有一儿子,我们婚后又生一个女儿,在女儿9个月大的时候我们分居,孩子在一周三个月患癫痫病,在我母亲家住,我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照料孩子,从分居至今他一次都不看孩子不说,一分钱抚养费和看病钱都不给,在孩子看病期间我跟他要过几次户口本,他都以各种理由不给。请问他是否属于遗弃孩子?他经营化妆品零售十余年,还在我们婚后贷款供一套房子,孩子现在两周岁,我该怎样维护孩子和我的正当权益!去法院起诉我都没法去,孩子的病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犯,我天天提心吊胆的!跟朋友借的钱还没还,还怎么张口再去借?我跟孩子总不能总在我妈妈这吃住,况且我还有弟弟一家人。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亚旭网民: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鉴于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还不够成遗弃罪。
2、如果您目前没有办法和时间去法院起诉,您可以尝试去找居民委员会解决。可由其出面进行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靖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