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河西区黑牛城道五一阳光尊园。5月16日晚8时下班回家,发现厨房天花板多处渗水,致使橱柜进水,门口地板压条及地板起鼓变形,客厅天花板出现渗水,立即联系物业公司(天津深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报警。纪庄子派出所做了电话备案。物业公司来人发现是下水道堵塞致使污水返到二楼厨房水槽后溢出,要求物业公司关闭楼内自来水总截门,被拒绝。晚11时左右物业公司叫来环卫抽吸车疏通下水管道。我家厨房渗水直至17日早晨停止。我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定期检查小区共用设施造成损害,但物业公司认为是楼上住户(共31户)用水不当造成,平时检修也应由业主负责。本人拟起诉物业公司和二楼业主(二楼业主为河北人,房屋长期出租,以前客厅曾发生过渗水),请求律师帮助。谢谢!
尊敬的祁磊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平时小区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一般应由物业负责。具体事项还要看您们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规定。
2、如您们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约定由物业负责,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您如果想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还要看您所能够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否支持您的诉讼理由。如证据不充足,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 李靖律师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