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本市实施《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至今一年,但重点禁烟场所,如医院、商场和饭店等,禁烟效果不甚理想。据新华网2011年数据,天津市总体吸烟情况严重,烟民占总人数的27.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其中女性吸烟情况尤为严重,有6.3%的人吸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值2.6%,6成市民被迫吸二手烟。为什么一个于人于己都有益处的“正能量”《条例》,却得不到有效的释放呢?
我们不妨向在禁烟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果的香港借鉴一下。
香港禁烟法例在1982年8月13日颁布。禁烟范围限于剧院、音乐厅及公共交通工具,在1998年及2007年两度扩充,商场、食肆、公园、海滩及巴士总站纳入禁烟范围。控烟法例的执法权,在2001年卫生署控烟办公室成立起由该部门负责,而香港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及房屋署等部门,以至香港赛马会、香港房屋协会等机构亦有权执行控烟法例,由于港铁有其订立的附例,在港铁的禁烟规定则由港铁的附例执行组执行。2009年开始,政府对违例吸烟人士征收1500元定额罚款。为了使执行控烟法例程序顺利进行,警方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有时会协助控烟人员执法。在香烟宣传方面,港府禁止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互联网展示香烟广告,自2009年起,连在报摊、商店展示香烟广告也不容许。
对比香港控制吸烟成功的三个主要原因是税收、教育宣传和立法执法。
首先,在香港香烟的价格一般要40元以上,这样的价格对普通收入的市民形成压力,这归功于政府在香烟上的税收政策。而天津当前的香烟不论在价格上,还是在销售途径上,普通市民能够轻易的接受,故提高烟草税很有必要。
其次,香港在禁烟期间,很多公共场所都张贴禁烟标语,社会参与度极高。香烟盒也被要求使用厌恶画面的外包装。香港传媒积极参与,从禁烟开始始终在报道吸烟有害健康的文章。而天津当前在香烟包装管控方面仅仅局限在“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字上,烟草专卖局可限定烟草商,销往天津的烟盒要使用国际标准的禁烟图案。同时,媒体的宣传报道不应仅限于国际禁烟日。
最后,香港禁烟在立法后可以迅速得到执行。而在天津最大困难恰在执法环节。很多人感觉公共场所抽烟的违法成本小,得不到重视,这和国内闯红灯或者随地吐痰的现象屡禁不止是同一个道理,只要违法成本不提高,且违法人群众多,往往最后形成法不责众的结果。
因此,我市在控烟方面,只要做到加大税收、教育宣传和立法执法三个环节的力度,一定能够实现良好的控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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