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的“自考驾照”的规定,是参考了国外的做法后制定的。在一些西方国家,驾照大多采取自考的方式,像我们国家采取驾校“集体培养”的方式比较少见。
对于广大考生而言,“自考驾照”至少有以下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降低学车成本。目前驾校学车的方式成本较高,驾校要有利润,教练员要有收入,这些费用都出自学员。“自考驾照”实施后,驾考培训市场的竞争效应会逐步凸现,有利于降低学车成本;二是教练员责任意识将会有所提高。过去练车由驾校负责,而自考后教练员成为责任方,那么教练员就会自觉提高指导水平,不然就会“砸”自己的饭碗。特别是在对学员的耐心程度以及文明礼貌方面会有所改进。
我个人认为,“自考驾照”是可行的,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现在人们对“自考驾照”有些顾虑,其实是对新鲜事物尚不习惯的结果。至于公安部对“自考驾照”规定:“使用教练车、教练员随车指导、指定路线”等限制门槛,则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教练车与普通车辆不同,可以在副驾驶的位置对行车速度及刹车进行“介入性”控制,增强了练车的安全性。
教练员随车指导也是必须的,且不说无证驾驶是法规不允许的,对于学员而言,教练员的陪练可以比较快地提高学员的驾车水平。至于指定线路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为了提高学员练车的安全性以及较好提升驾车能力。
为了使“自考驾照”的办法较好地实施,我个人建议要对教练员的资质从严把握,违章记录较多的司机不能担任教练员。对教练车的标准也要有一个严谨的界定,并且从严安检程序。总之,“自考驾照”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也是一种趋势,关键问题是管理要到位,特别是“自考驾照”后,陪练市场的将会出现个体的分散化状态,这对于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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