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日,我市宁河县张天成网友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如何发展的问题,具体内容是:尊敬的领导好,我是宁河县人,在网上无意中看到,各地方都相应出台了低速电动汽车郊区管理办法,我市想怎样运行发展呢?在收到网友的提问后,我们立即制作了承办单,办公室主任将该事项请相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指出这是我市市民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一定要认真解答,批示高新处协同办公室共同办理。
在接到领导批示后,我们本着办理规范、群众收益的原则,办公室迅速与高新处查找文件规范,共同制定了答复意见,在4月5日提出了答复意见,答复内容如下:
尊敬的张天成网友:
您好,2009年,天津市被科技部等四部委认定为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主要在公交、邮政、环卫、公务等领域应用。目前,天津还不是私人购车试点城市,私人在津购买新能源汽车尚无法获得国家财政补贴。
低速电动汽车尚处于国家法规不允许的范围,车辆不按照机动车管理,但具有机动车性质,驾驶员无需驾驶证等,安全性存在较大风险。中央电视台有关栏目近日刚予以曝光。从市科委工作上,尚无推广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