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公安东丽分局坚持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规范制度入手,狠抓督办工作的流程管理,将“政民零距离”的各项督办事项件件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分局接区政府信息化办转来《政民零距离》转办单82件,其中,户口咨询类70件,线索举报类6件,投诉类6件,均按区政府要求及时妥善进行了办理,充分体现了“政民零距离”栏目的“连心桥”作用,得到辖区居民的好评,并有效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一、领导高度重视,警种部门联动。
公安东丽分局明确将《政民零距离》转办督办工作作为分局的一项重要督办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区委常委、分局长于大端同志直接分管。由分局指挥室负总责,各职能科室一把手主管,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负责本部门的督办事项,必要时,由多部门联合办理。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答复办理,让广大群众深切感受到公安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决心。
二、规范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督办工作机制。(一)分办。指挥室对《政民零距离》转办单提出拟办意见,由指挥室主任阅批后报分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局领导批示精神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同时提出反馈的时限要求。(二)办理。接到督办件后,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认真办理,落实有关工作。(三)督促。指挥室负责对督办件办理过程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按时优质完成。(四)反馈。各承办单位对所办理的督办件要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报指挥室批准,可视情延长或缩短时限。办理结果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通过传真反馈指挥室指挥科。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确有困难的,要上报工作进度。反馈的办理结果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行文规范。(五)上报。指挥室收到承办单位反馈意见后,要及时报分局主要领导审阅,经领导同意后上报区信息化办。
三、强化检查督察,确保扎实有效。
分局督察队不定期就转办单办理答复情况进行检查,对网民留言办理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网民留言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将转办单的办理情况及群众是否满意纳入分局绩效考核,与年终的评功授奖挂钩。
四、切实服务群众,注重办理效果。
东丽分局在转办单的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公安工作实际,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第一时间处理,一抓到底。2012年7月13日,我分局接区信息化办公室转来北方网《政民零距离》第225083号留言反馈表,反映人“幸福”反映东丽区昆仑路旁保利玫瑰湾楼霸猖獗的问题。此事引起了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金钟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了周密的部署及细致的前期侦查工作。经工作,专案组民警锁定了以胡君为首的一个长期在保利玫瑰湾小区靠威胁、恐吓业主、装修队以强迫进行搬运服务的黑恶势力团伙,团伙成员共5人,分别为:胡君(男,27岁,东丽区万新街杨台村人)、殷红伟(男,46岁,山东省宁阳县人)、阿里甫(男,19岁,新疆省昌吉市人)、马乐(男,28岁,河东区八经路义信里人)、米承忠(男,25岁,东丽区万新街人)。自2012年6月底至今,该团伙在保利玫瑰湾园住宅小区内多次利用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业主、装修工人接受其搬运扛楼的服务,共非法获利7000余元,影响了业主的正常装修和日常生活,严重扰乱正常治安秩序,使业主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安全感下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鉴于该团伙成员日常不在一起聚集,故为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为防止某个团伙成员被抓捕后其他成员外逃,经分局研究决定,要求专案组民警化妆为其他社会闲散人员,混入小区内以争地盘的方式诱捕该团伙全部成员,适时收网展开抓捕。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细致开展工作,对受损失的业主及时查证。2012年7月16日下午15时许,我分局先将大批警力布置于保利玫瑰湾地下车库周围,对该团伙主要活动区域进行监控,后让化妆的民警进入地下车库与该团伙骨干成员阿里甫进行谈判。后阿里甫立即打电话给其负责人胡君,后胡君又纠集马乐、殷红伟、米承忠等三人赶来欲对我分局乔装民警进行殴打,专案组立即下令实施抓捕,民警立即亮明身份,并与及时赶到的监控民警一举将该团伙5名成员全部抓获。周围群众为民警拍手称快,并纷称公安机关此做法真是大快人心。2012年7月17日,保利玫瑰湾小区开发商有关负责人与业主代表对我分局缜密工作,一举清除小区恶霸毒瘤表示衷心感谢,并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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