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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伟    提问时间: 2012-10-29 18:55
 标题:单位将个人档案遗失
内容:

    我父亲是知青9年下乡归来,顶替我奶奶成为橡胶制品一厂职工(现飞龙橡胶有限公司),于1989年离职,现58岁即将退休,到单位找个人档案,单位称已转街道,到街道查询没有,又问单位索要转档证明,单位声称我们自己人事台账上有记载已转街道(还是铅笔写的),要是街道没有就没办法了,期间我们找了三四家相关存档部门皆未找到。后又找到两家劳动局均称找单位,劳动仲裁称档案丢失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也让找单位,街道称不再能力范围之内还是让找单位,可单位口口声声说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后面我们就管不了了。

    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1-06 15: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档案,也可以起诉丢失档案的单位。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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