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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吴晋    提问时间: 2012-10-28 22:37
 标题:开发商违规交房
内容:

    我买的阳光100的房子,开发商未获得准入证的情况下,通知我们收房!开发商之前说准入证已经办理下来了,强制我们交物业费和取暖费,然后才给我们看准入证和验房,结果交完钱,开发商说准入证没有办理完成,但是已经强制我领取了钥匙,并且让我验房收房,我发现根本不够交房标准,就没在收房同意书上签字,但是钥匙已经领取了!我想问下律师,如果我不签字,算不算收房,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取得准入证,我可以追究其延期交房责任吗?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2-11-06 15: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追究开发商的相关法律责任,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靖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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