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问题的确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诸多分散的、无序的出租行为造成业主、出租人、承租人、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等诸多方面的矛盾。但是群租问题的产生来自于自发的市场需求和供给,这种现象的存在有深刻的社会和经济背景,其根源来自于社会流动性增强、住房需求提升、住房制度和物业管理制度有缺陷。因此,单靠简单的禁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解决群租问题,从供给的角度看,政府在禁止居民住宅群租的同时,应该大力发展外来建设者的廉租制度,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可以利用现有的空置房屋进行统一改建,让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租给还没有能力购置房产或能够承担民宅租金的外来建设者。
从需求的角度看,应该鼓励企业和劳动力需求单位,集中组织为务工人员统一租赁住房,解决分散租赁带来的诸多问题。作为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部门,应该为集体租赁行为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在管理上,需要重视和提倡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提倡小区将群租等行为纳入到业主契约的范围中,授予业委会必要的干预权利,增强社区自治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业主作为房屋产权所有者,要明确作为第一责任人身份,中介公司在对房间的租赁也应承担必要的责任,避免权利和责任背离。物业公司要相应地负起监督和服务的责任,发现违法群租行为及时上报。
在政府管理上,相关政府部门在管理上,公安机关、综治办、房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需要协调联合执法,卫生消防规划等各部门参与其中,加大群租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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