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北辰区小淀镇刘安庄村。丈夫起诉离婚,理由说我网聊,没有照顾好家,其实是他外面有女人了,村里都知道,但是我没有证据。我是从外地嫁到刘安庄村的,村里不会给我作证的。我与他2003年结的婚,2004年领的证,婚后我没有在工作。婚后和公婆盖4间有房证和9间没有房证的房,2009年我们协议离婚半年后我们复婚。现在我们有一个9岁的女儿一辆夏利和8万元外债,我没有能力请律师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真心希望您能帮帮我吧谢谢。
尊敬的高秀娟网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叙述中没有说明需要解答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条件。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需得到详尽的解答,请您及时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