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儿在一工地受伤,现正在治疗。1、伤愈后能还提出误工费的要求吗?2、如果对方不答应该怎么办? 3、误工费可从何时计算至何时结束?4、如果对方不肯出钱该向何部门投诉?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情况介绍有所欠缺,在工地受伤可能存在两个主张:
1、主张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两种赔偿标准、计算依据等均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后结合案件情况,选择主张。
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吴子畏律师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