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准备离婚因为男方己离开天津工作双方分庄居两年了,两人也打不成到任何一方城市共同生活的意向。婚前双方各出一半首付款购买婚房。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两人并签订了婚前财产的协定【未办理公证手续】。目前是我女儿还房贷。如今房子已挂在房屋中介卖,但因男方在房子价格上有异议所以一直没有卖出。故而到目前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律师;问题一.如果房子没卖出去之前先把离婚手续办理了行不行?
二.离婚后女方的房产利益有什麽法律上的保障?
三.如果采取诉讼离婚女方需要做哪些准备?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民政部门只有在你们双方对所有的问题(包括财产问题)都协商好的情况下,才会给你们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需要你们对双方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如果你们有子女,还需考虑好子女的抚养问题。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