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9年购买新建商品房,其房子现在已通知交房,但是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反映一下请引起上级有关部门注意:一是新建商品房没有三证一书,在没有准入证的情况下开发商根本不给因没有得到准入证的对业主的赔偿问题,且在收房子时还要收电梯使用费,我们其中交物业费不就包括电梯使用费了吗?二是有业主已收了没有准入证的房子,但物业听之任之让业主私自己改变原设计图纸没有的楼间,并且将公用部分的窗子归为已有。改过的地方在承重方面真的不行,业主们自己又在没有地面的地方加一个地面,一楼还行,但其楼为18层每一层都加这样是不是对主体楼是一个破坏?希望领导重视此事,别等出事了再管就来不急了。
您好:
不知道您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如果是电梯费与物业费的问题,请您查看物业合同对电梯费用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对方违约,您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赵文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