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房子因为暖气不热从2000开始就一直没交暖气费,大概拖欠有2,3年的样子。后来2004年左右改造为一户一表,就一直没再用过暖气。也自然没有交费。最近想开通暖气,供热站说得补交6万多元的暖气费和滞纳金才开通,否则不给开。从欠费时候,我们就一直让他们去法院起诉我们,供热站不去。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姑且不论暖气热不热的问题,现在欠费已经有7,8年了,是不是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了?供热站已经没有权利向我们主张这些费用了?但是他们以欠费为由,不供热,我们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谢谢律师。
您好:
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过了诉讼时效,但供热站仍有权起诉您,您对供热站有了抗辩权。
您可以就供热站以您欠费为由不供热起诉。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赵文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