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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陈先生
提问时间:
2012-06-1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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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电力部门更换费控表导致计量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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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2年5月根据电力部门规定,所在小区统一更换新一代电子智能费控表,换表时电力施工人员共同对表内剩余电量进行了插卡计量(表内剩余电量2500度)记录签字并对电表读数进行了记录;2012年6月去电力部门营业厅办理倒电换卡业务时被告之非但没有2500度的剩余电量,尚欠电力部门8500度电,需补交8500度电费及150元电力部门预存费用后尚可办理新购电卡,电力部门给出的理由是电表读数与其内部记录的我方购电总数差额为8500度,对于我提出的质疑给出的理由是“电表磁卡计量故障”不补交电费不予办理新购电卡(注:新表预存150元电费,无新购电卡不能购电,预存电费用完后面临停电后果);我2010年12月最后一次购电时购电卡使用正常(购电前插卡检查,发现标示电量减少与使用时间基本吻合)且购电后电量正常输入电表;不考虑自2010年12月购电后电表何时出故障,就算我购电后电表出故障,至今总计18个月,我用了11000度电?每月610度电?而我自2001年6月至2010年12月总计购用电17000度(电力部门有记录)月用电量在150度左右,现在电力部门已公司规定为由坚持补交对我方提出的质疑不予理会,不补交不办购电卡,垄断行业电老爷厉害啊,我该如何处理维权?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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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6-29 20:30
是否超时: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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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与供电部门之间为合同关系,可以就该纠纷至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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