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几天前,天津电视台某节目一则新闻报道称:一个孩子从三楼摔下来情况十分危急。当妈妈抱着孩子在八里台附近拦出租车时,一好心的哥立即将她们母子送往天津医大总医院急救。途中为了争取救孩子的时间,的哥一路打着双闪灯,并多次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很快将受伤的孩子安全送到医院。当孩子妈妈掏钱给的哥时,这位好心的司机师傅只说了一句话,“救孩子要紧,不要钱!”
当孩子被送往急救中心后,的哥和旁边的人说了句话:“我闯了好几次红灯,不少钱啊!不过能救个人值了!”说完的哥就默默地离开了医院。目前这位好心出租司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仍在调查中。
市民声音:
这件事一经报道就受到了很多市民的讨论。市民刘女士说,这样的好司机应该受到赞扬,他乐于助人的行为不应该被罚款。市民董先生则认为,虽然是为了救人才闯红灯,但他的行为仍然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接受罚款。他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被救伤者的家属应该承担司机的罚款。
天津市客管办宣传科科长杨建国:
像李立春这样的好司机在全市出租行业中还有很多,《上北方网找优秀的士》中的300多位司机就是其中的代表。对于李立春师傅此次遭遇的事件,市客管部门一是要在出租行业内树立标杆形象,号召全行业的驾驶员向他学习,弘扬这种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正气之风;二是在各种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呼吁交管部门对司机免于处罚。据杨科长介绍,这种“免于处罚”的做法在之前是有先例的。因此这次只要被救患儿家属、医院等各方均能证明李立春师傅是出于救人的目的才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所带来的处罚将很可能会被免除。
《上北方网 找优秀的士》栏目优秀司机姜文升:
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也会这样做。虽然这样做违反了交通规则,也可能造成危险,但是在情急之下,救人要紧。另外我觉得交管部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李立春师傅这样的行为就不能被罚,相反这种行为非常令人感动,值得学习。如果处罚,可能会打击司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
《上北方网 找优秀的士》栏目优秀司机侯鹏:
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分两方面来看,第一,李立春师傅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个问题应该依法处理,不能法外徇私搞特殊化。不能多出一个闯红灯的借口。第二,李立春师傅的事迹令人感动,在这方面,客运管理部门应该注意引导,号召大家学习这种视乘客如亲人的精神。同时给李师傅奖励,同时希望给予李师傅的奖励能够弥补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损失。第三,我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不断完善,让大家做好事不再有顾虑,不能让好人得不到好报。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说,法律无外乎人情,它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在法律面前的哥接受罚款是应该的,但是不接受罚款也有情可原的。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尽快查到这位好心司机的真实身份并联系他所在公司,找到被救伤者家属为其作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判断该司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和救助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消除他的违法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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