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上次对我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解答,我还是想问您一下,我12年4月2日提出的辞职,虽然没按正常手续走,但是现在已经是6月份,合同是不是已经自动终止?公司扣押我两个月工资共计2600元左右,我对公司提出发我工资,但是公司拒绝发我工资,具体处理意见到现在也没有出,因为我没有交接工作可能会因为工作未完成做出处理扣我工资,这样合理吗?对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签上字并没有给我们个人留档,我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尊敬的网友:
您的劳动争议如果不能得以解决,请及时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