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去世了,房本是他的名字。我们有一女。婆婆健在,公公已先于我爱人去世,我爱人还有一个弟弟。请问房子的继承权是我和孩子及婆婆吗?如果婆婆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过户一事,小叔子有部分继承权吗?
请你帮忙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您爱人的房子,如果是私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如果您婆婆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按照上述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的小叔子有继承权。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