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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蔡妙    提问时间: 2012-03-23 10:26
 标题:咨询房产
内容:

    我爱人去世了,房本是他的名字。我们有一女。婆婆健在,公公已先于我爱人去世,我爱人还有一个弟弟。请问房子的继承权是我和孩子及婆婆吗?如果婆婆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过户一事,小叔子有部分继承权吗?

    请你帮忙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 财产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3-23 17: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您爱人的房子,如果是私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如果您婆婆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按照上述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的小叔子有继承权。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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