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搬不动大象
工商部门向殷清利坦言,大超市属市局管,他们有难处;殷清利遂起诉工商“超期不结案”
在殷清利的10起举报中,有5起涉及当地沃尔玛、阳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郸市大型企业。
11月29日,丛台区工商局龙湖分局(即以前的工商所),记者和殷清利在李祥局长的办公室里,殷清利问,该怎样处理阳光超市的不合格食品举报。
李祥拉长语气说:“我这里是个小所。头疼的不仅你这件事。那阳光超市是大超市,是属于市局管。说白了,他们也不把我们当回事。”
“你得知道我们在中间的难处,没法具体说。咱们得互相理解。我们也想把这个事情弄好。”
殷再问:“你对这个事情什么处理意见?”
这时坐在一旁的郭副局长插话:“刚才李局长说得多清楚,咱们是‘蚂蚁搬大象’,还不理解这层意思吗?”
殷清利回想起,他曾举报过阳光超市的另两家门店,工商部门也都是安排商家与他协调。
在殷清利的举报中,有3起已超过处理期限。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规定,最长处理期限为90天。
11月14日,殷清利去邯郸丛台区法院,起诉工商部门“超期不结案”。
法院行政庭一负责人回复他,目前已近年底,立案需要等到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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