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去年10月退休,单位效益不好,保险等都是退休之后一次性补齐的,不过,在退休前一个月,父亲因胆结石住院,花费5万元左右医药费,原单位没有能力解决,至今也没有着落。父亲也曾和单位商讨,但是也没有下文,好像是医保不能补交的原因吧,单位也不肯出钱作为补偿。请问我们应该向哪里解决呢?父亲的医药费还可以报销么?
小筠,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则员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您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以上答复会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