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眼科医院做手术之后失明(医院修改病历,未告知手术后果,已经司法鉴定确认,伤残8级,法医鉴定)术后由于失明,无法继续担任燃气行业高管一职,术后离职,至今无职业。在手术后到定残之日有46个月,但在这期间因为离职,所以没有单位的误工证明(手术期间有误工证明),而且这46个月也没有医院的休养证明,不知道这46个月可否申请误工赔偿,如果不算误工的话,这46个月的损失应该以什么项目提出赔偿?补充:我以前为合资燃气公司高管,有燃气高级工程师证,MBA,由于失明,被迫离职,而且其他公司根本也是连入职体检都通不过,但被告说我又不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手脚不还能动么,可是干什么不需要眼睛啊?在定残之日前一天为止,这段失业期间可以按误工处理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确属医疗事故可以按照医疗事故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可以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