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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邱荣华    提问时间: 2011-05-29 19:15
 标题:别人利用假姓名跟我打借条、到期不予归还、要怎么办
内容: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假的名字跟我打借条、到期了就是不还钱,我现在查到了他的真实身份,要去派出所还是刑侦队报警,这个属于哪一个部门管的?

回复部门: 债务债权    回复时间: 2011-05-30 14: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邱荣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立案受理管辖的范围。您的报案只要属于公安机构管辖,受案部门都会根据分工,为您说明具体的承办部门。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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